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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監護權協議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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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監護權協議書

子女監護權協議書歸屬(針對二十歲以下未成年子女):寫明誰擁有小孩的監護權。若協議不成,建議依照自己的婚姻家庭狀況,可考慮先完成協議離婚,並完成戶政機關離婚登記,再請法院審定雙方的子女監護與探視的權利。不要因為擔心害怕自己得不到兒女的監護權,而遲遲不敢離婚。 如果雙方不願意在子女探視時見到對方,可以申請提供子女會面交往或交付服務的社福機構(例如:兒童福利聯盟),一個讓孩子能被安全的交給和送回的地點,可以避免大人的戰爭波及到孩子,保障孩子的權利,同時也能提供適時協助、促進親子互動,降低父母或子女的不安與焦慮。倘若填寫「隨地」,萬一對方無理的要求你把子女帶到一個位置偏遠、交通不便的地點探視小孩,你也很難依法拒絕。因此,最好的方法,就是詳細且明確的協議出一個地點進行探視,以避免日後衍生更多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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